宗教和其他特殊申请人的 EB-4 类别和投资者的 EB-5 类别中可用的绿卡数量有限,但通常还有一些未发放。这些未使用的绿卡可能会发给其他类别的申请人。绿卡主要分为 5 类:
1、EB-1;
2、EB-2;
3、EB-3;
4、EB-4;
5、EB-5。
EB-1 类别适用于具有非凡技能的高管和申请人,而 EB-2 则适用于具有特殊或高级学位的申请人。EB-3 类别主要面向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EB-4 适用于宗教和其他特殊申请人,EB-5 适用于投资者。
EB-1、EB-2 和 EB-3 类别的绿卡上限分别为 75,014 张,而 EB-4 和 EB-5 类别的绿卡上限分别为 18,622 张。 EB-4 和 EB-5 的申请人数最少,而且这一类别的绿卡数量远低于上限。
剩余的绿卡可以在EB-1类别中签发。同样,如果在 EB-1 中签发的绿卡数量少于允许的数量,则剩余的绿卡可以签发给 EB-2 和 EB-3 类别的申请人。
EB-2 类别中未签发的绿卡也可能被添加到 EB-3 上限中。因此,EB-1、EB-2 和 EB-3 类别中可签发的绿卡总数可能高于类别上限。
二、美国职业移民美国职业移民主要包括五大类,分别为EB-1到EB-5,其中不需排期,或者等待时间较短的项目主要包括EB-1A,EB-1C,EB-2中的NIW。具体的条件要求包括“”
申请者必须属于科学、艺术、教育、商业、竞技等任何一个领域的佼佼者,且申请人必须打算继续在同一领域工作并能够证明其专业知识将使美国受益。具体条件要求包括:
1)能够提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证据;
2)在所在的领域享有盛誉,并有文件证明申请人的成就;
3)继续在公认的领域工作;
4)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
EB-1A移民方式的排期很短,绝大多数时候都无需排期,是拿到美国绿卡较快的方式。不过,该政策对申请者的条件要求非常高,普通人没有机会申请。
EB-1C经常被称为高管签证,为了被视为 EB-1C 绿卡的候选人,候选人和候选人将为其工作的雇主必须满足某些要求。
1)候选人
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母公司、海外附属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提出申请之前的过去三年内受雇一年。
必须寻求在美国以管理或执行身份与同一雇主、雇主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一起工作。
2)雇主
必须与美国开展业务。
必须在美国存在至少一年。
EB-1C通常是有排期的,但是所需等待的时间相对较短。事实上,很多申请者是从L1签证转入EB-1C进而拿到美国绿卡的。
该政策被称为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者因为具有能够给美国带来利益的能力,进而可以快速拿到绿卡。具体的条件要求包括:
1)外国人必须证明其提出的努力被认为具有重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这种优点可以通过商业、科学、技术、健康、文化或教育等领域来体现,不需要提供经济影响的可量化证据。
2)外国国民必须能够推进拟议的努力。这意味着审核考虑外国人的教育背景、经验、相关技能、类似成功记录、当前进展以及成功计划等因素。
3)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美国可以从平衡中受益,免除 EB-2 的工作邀请标准。
NIW也需要等待排期,但是基本等待2年左右就能拿到绿卡,速度还是非常快的。
可以看出,想要快速拿到美国绿卡,可以选择的方式和还是比较多的,但是对申请者的条件要求也非常高,适合于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三、美国投资移民相关问题解答1.什么是区域中心
美国在1993年10月1日开始建造的一些统一经营,专门提供给投资移民申请人投资的一个商业中心叫“区域中心”,这样的商业中心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这样也能为投资移民者提供更多优惠。
2.需要在美国境内还是回国申请其实在申请美国绿卡时有两个阶段的过程,一是申请移民资格,二是调整身份(境内)或移民签证(境外),申请移民资格时,受益人(要想获绿卡的人)可以不在美国境内(庇护绿卡除外)。海外移民签证的不确定性,使很多人无法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所以申请者必须找出一条可以减少在海外等候的时间及增加批准可能性的方法。
其主要步骤有两步,一是申请获得投资移民资格,即I-526申请,第二步需要根据申请人所在不同区域的地区来区别,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持有合法的有效签证,就可以直接在美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如果申请人在海外,就需要在当地使馆安排面谈,整个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
其实美国投资移民总体上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需要注意的问题也不多,其实只要找到了专业靠谱的移民公司基本上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不管是在投资项目选择还是移民办理过程中,他们都会提出专业的指导建议,对于文件的准备也都十分清晰,能省去很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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